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1305-04-05-94020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潼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用地流转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潼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用地流转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潼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用地流转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潼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用地流转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01-16 09:30:00 | ||||||||
评标情况 | 潼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用地流转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评 标 报 告 招标人:惠州市乐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恺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6日 一、开标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规定,本项目于2025年01月16日9时30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召开了开标会议,与会人员有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代表、惠州市乐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代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及惠州恺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截止至2025年01月16日9时3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有4家,分别是: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仲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粤禾空间规划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10时30分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9人组成,分别是3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6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分别是: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仲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粤禾空间规划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4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无。 3、初步评审结果: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评分详见《评委评审汇总表》。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仲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粤禾空间规划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潼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用地流转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评标委员会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元) | 费率(%)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评标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惠州市仲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粤禾空间规划科技有限公司] | 91440300MA5GAGGQ3P | 177909322.64 | 合格 | 720日历天 | 资格情况: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5.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6.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7.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国土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8.市政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水利水电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水利类人员3人、市政类人员1人)、质量检查员4人(水利类人员3人、市政类人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水利类人员2人,市政类人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9.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勘察单位、市政设计单位、市政施工单位)及人员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提供网页截图(水利类设计单位、农林类设计单位、水利水电施工单位及人员不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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