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公司厂容厂貌综合整治项目厂区主干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皖维公司厂容厂貌综合整治项目厂区主干路工程(项目编号:JG2022-10-1674)进行招标,并于2022年9月9日14时30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5961826.68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6222667.6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海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6376700.17元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6日17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0551-62220153(传真)。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其它情况说明:
日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通过;
蓝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电子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无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报价文件评审不通过。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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