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广发改投【2023】42号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德阳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广汉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进行提升,其中沱水路( 大件路澳门路 ) 和西安路雨水管网综合整治约 1400 米、狮子堰和粟米支渠排涝沟渠综合整治约 10900 米、排涝泵站提升改造 5 处,购置大型移动泵车 4 辆和大流量潜水泵 6 台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全部服务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2-28 00:00至2024-01-02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2-28 00:00至2024-01-02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个市政类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8500万元。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市政类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8500万元。3、本项目拟配备4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8385292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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