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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永丰水佐龙乡段综合整治工程

· 2023-03-08

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永丰水佐龙乡段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永丰水佐龙乡段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永发改投资字〔202312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丰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永丰水佐龙乡段综合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丰县佐龙乡。

2.3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 1260.17 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加高培厚堤防、护坡、护岸、清淤疏浚、新建自排闸(涵)、新建堤顶防汛公路、新建下河踏步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 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33 29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2023 3 29 9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5.2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有关事项说明

6.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6.3拟投入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6.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6.6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丰县水利局

地 址:永丰县恩江镇佐龙大道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796-25182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康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丰县恩江镇滁溪新居A3单元201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796-2222698

监督单位: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电  话:0796-2523973


202337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4、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开户银行: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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