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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本级]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及河湖水系连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12-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及河湖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农经【2021】831号文和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22】1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方)为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及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塔城枢纽、八字脑闸、茌港闸、金凤闸、茌港至西洲水系疏通整治、金凤至瑶湖水系疏通整治、抚河干流河道疏浚(焦石~塔城)等。兴建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及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可提高抚河尾闾地区枯水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改善水环境和提升水景观,并为区域航运和岸线利用创造条件;通过抚河、清丰山溪和南昌市城区湖泊水系连通工程,增强河湖连通水动力条件,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建设塔城枢纽、八字脑闸等2座拦河闸坝枢纽,在茌港堵口及红旗联圩80 650处各建设1座引水闸,水系疏通整治长15.45km,其中茌港~西洲段水系疏通整治长7.3km,金凤~瑶湖段水系疏通整治长8.15km;抚河干流河道疏浚(焦石~塔城)长49.50km。工程规模为Ⅲ等中型工程;塔城枢纽由泄水闸、预留船闸、鱼道和连接挡水建筑物等组成;八字脑闸由泄水闸、预留船闸和左右岸连接段等组成;茌港至西洲段水系疏通整治采用预制块砼护坡 空心预制块植草护坡的组合护坡型式,金凤至瑶湖段水系采用干砌块石护坡、仿木桩护岸等型式。

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南昌县、进贤县、青山湖区、高新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 200542.65元,其中本次招标:设计费控制价为1635.50万元;工程费(建安费及设备费)控制价为 131529.906641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的移民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以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及施工、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不包含征地移民安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建设内容的权力。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32个月,具体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计划设计工期: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期间施工图设计进度须匹配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贰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以及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或者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由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④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拟派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必须由同一人担任外,其余岗位对应拟派人员应为专人专岗。

4 企业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法代表人以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江西省内水利工程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使其无法正常履约的状态。

③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特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5)其他要求:

①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单位,且只允许按设计、施工(含采购)分工联合;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相应资质要求,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②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80万元整,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或电子保函。

③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的用户并且信息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拟投入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应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包含:已参加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已参加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2 年12 月17日起至 2023 年01月11日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以水利施工单位身份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12日9:30时 ,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交易中心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上传,并将纸质技术方案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本项目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并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水利施工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本项目的线上签到,否则可能被系统自动退回投标文件而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有关说明

(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施工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及业主单位临时抽查,具体根据省厅[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文件执行

(4)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5)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南昌市水利局进行监督。

(6)所有进入开标场所(含交易中心大门)的投标人应事先自行查询并遵照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在区域的疫情防控要求,否则须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com.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沿江南大道 1 号

联 系 人:王军

电 话:138709162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 92 号咨询大厦

联 系 人:胡静、姚超、王利君、杨锋

电 话:0791-86277322、0791-88858392

电 子 邮 箱:yaochao@jxzxtz.com

监 督 单 位:南昌市水利局

电话:0791- 83883967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2、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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