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祥谦片区塔礁洲病堤整治工程项目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侯发改审批【202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祥谦片区塔礁洲病堤整治工程项目祥谦片区塔礁洲病堤整治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2.2. 工程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1772.4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1354.98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该项目病堤整治总长3365m,包括:1.东侧四十八分段:采用高压旋喷桩防渗,坡面采用砼联锁块护坡,坡脚设埋石砼挡墙,基础下设松木桩处理,堤脚抛填大块石,总长1000m;2.北侧观鸟台段:护岸顶设置防浪墙,总长780m;3.西侧农场段:增加岸顶防汛道路措施,新建透水砖路面总长1585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 1319938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 (含暂列金0元, 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
达到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2025)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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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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