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

保标招标 > 综合整治 > 招标信息 > 盱眙县马坝镇三官村、堆头村,官滩镇戚洼村、金圩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盱眙县马坝镇三官村、堆头村,官滩镇戚洼村、金圩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盱眙县马坝镇三官村、堆头村,官滩镇戚洼村、金圩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盱眙县马坝镇三官村、堆头村,官滩镇戚洼村、金圩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09-28

盱眙县马坝镇三官村、堆头村,官滩镇戚洼村、金圩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马坝镇三官村、堆头村,官滩镇戚洼村、金圩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自然资函【202247号、淮自然资函【20224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国土资源管理事务所、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盱眙县官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盱眙县马坝镇三官村、堆头村,官滩镇戚洼村、金圩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盱眙县马坝镇三官村、堆头村,官滩镇戚洼村、金圩村境内。

2.1.2建设规模:盱眙县马坝镇三官村、堆头村,建设规模约为2547公顷;盱眙县官滩镇戚洼村、金圩村,建设规模约为1265公顷。

2.1.3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为159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730个日历天,【自设计开工日期至工程计划竣工日止】。中标人须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前完成土地平整工程并交付群众种植,逾期交付影响群众种植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补偿(非中标人原因除外)。

2.1.5 计划开工日期:202211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1114日。实际开工日期

以招标人或经招标人批准的监理指令为准。

2.1.6质量目标: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构配件等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等。投资包含:项目申报及前期费用(包含建设单位管理费)、搬迁安置补偿费(经招标人与中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人包干使用)、项目实施所涉及的第三方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新增耕地的入库、耕地质量评价、土壤检测、竣工测绘、跟踪审计、竣工决算编制及审计、施工监理等等)、项目设计及施工等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均由投资人承担。),设计(含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盱眙县马坝镇三官村、堆头村,官滩镇戚洼村、金圩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所有内容)。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含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盱眙县马坝镇三官村、堆头村,官滩镇戚洼村、金圩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所有内容)。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2.3项目合作模式:

2.3.1本项目釆用投资人+EPC (投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2.3.2付款方式:根据土地指标交易情况和工程量完成情况,经审计确认后,按季度付款,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已完成投资的90%,付款总额以已完成的土地指标交易价款为限。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两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2.3.3工程因中标人原因未达招标人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超期【30】日的,预警提醒;超期【60】日的,从第【61】日起(含当日),按2万元/日扣工程款;超期【180】日的,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3.4工程款支付与土地指标交易挂钩,因指标交易滞后导致的工程款支付滞后、税费变化、银行利息、农民工工资、工程逾期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3.5引导措施:土地指标交易设定标准价,占补指标为26/亩,挂钩指标为85/亩,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标准价。在不降低原设计功能情况下,通过优化设计,较原规划多溢出的新增耕地指标的交易价格高于标准价的,超额部分中标人可计提50%。项目实施产生的所有新增耕地指标必须在两年内完成交易,否则不予支付剩余款项,且不计息。

2.3.6对不可竞争费用,如中标人先期投入的,利息根据实际使用的金额、时间,按年利率5%计算,但计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若项目内容有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资质的,且中标人没有该项资质,则须将此部分内容分包给经招标人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具备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投资人。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申明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对所有合同条款所承担的共同义务和各方独自承担的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3)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注: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4.2 本项目管理机构的配备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3.5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20201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220211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320227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以上3.5.1-3.5.3条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双方共同盖章确认。

3.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 企业(施工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3.9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10 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2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1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对于资质审查资料中的相关资料须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评委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不进入下步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22928日至20221021日登录淮安市土地整治和农田建设不见面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4040/NewTPBidder/memberLogin)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5元,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支付文件费用及未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

4.4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为中标额的10%

履约保证金退还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后一次退回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服务下载中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投标企业单位类型请选择施工单位。(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A认证不见面办理网址: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eedec8f8-53b3-4ae9-a5ec-319f30d00b28&categoryNum=005004。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17日上午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至:(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5.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17-8972995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国土资源管理事务所、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盱眙县官滩镇人民政府

地址:盱眙县燕山路金鼎华府东门

联系人:张建伟

联系电话:15851704058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金桂大道15

联系人:李东

联系电话:0517-88226767

 

 

盱眙县国土资源管理事务所、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盱眙县官滩镇人民政府

2022928

文章推荐:

南雄站安全隐患消除综合整治工程

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溪县鹤城镇四号地块农民安置小区滑坡隐患治理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xxa-zx-2023-006)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

新朔铁路准池线k4 550-k67 190护坡、路基、排水系统综合整治等三项工程钢材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新朔铁路准池线k4 550-k67 190护坡、路基、排水系统综合整治等三项工程水泥、砂子、碎石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