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桥村综合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塘桥村综合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人为 海宁市许村镇塘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 自筹及上级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海宁市许村镇塘桥村 ;
2.2建设规模: 塘桥村综合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包含渠道改建,新建渠道,新建停车场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4 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3. 5 提供投标人 2025 年 6 月 9 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 25 年 6月5日 至 2025年 6 月 16 日 上午 9 :00止 , 通过 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 (未领取 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等招标资料通过 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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