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阜宁县增发国债第一批芦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节余资金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923000200002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阜宁县增发国债第一批芦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节余资金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阜宁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阜行审投资【2023】1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国企0%、私有0%,招标人为阜宁县芦蒲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阜宁县增发国债第一批芦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节余资金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阜宁县芦蒲镇。
2.2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项目区内配套的泵站、桥梁、涵闸、渡槽、土地整理、管道灌溉、机耕路、沟渠疏浚、沟渠衬砌等建筑物,合同估算价:518.08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项目区内配套的泵站、桥梁、涵闸、渡槽、土地整理、管道灌溉、机耕路、沟渠疏浚、沟渠衬砌等建筑物(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2月(具体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证书: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二选一)承担过 / 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起 / 年内,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投标时须上传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2)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3)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4)该业绩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4.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4.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1.4.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2.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1.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9.其他内容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sggzy.com/open/#/login
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选择江苏省);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江苏省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sggzy.com/open/#/login (请提前登入环境检测)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盐城专线: 02589631967 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
(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96887667 樊红丽15665152340 薛工13338617805 或 蔡工15358238096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同步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芦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芦蒲镇建新路11号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 系 人:郭大松 联 系 人:王迎华
电 话:15950377910 电 话:15950278897
2024年11月12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按报价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 |
开标、评标步骤 | (一)开标;(二)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工作(见本章第3.1款规定);(三)评标入围(见本章第3.2款规定);(四)初步评审;(五)详细评审;(六)评标结果。 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3.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4.承诺书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
5.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6.一个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7.投标函与清单 | 两者报价一致 | ||
8.暗标的要求(如有) | 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选择暗标时应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暗标的要求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6.社会保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7.联合体(如有)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范围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3.质量标准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5.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6.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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