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0114-19-01-584048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坭河一级支涌涌口排涝综合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坭河一级支涌涌口排涝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白坭河一级支涌涌口排涝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规模:白坭河一级支涌涌口排涝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引渠、灌溉泵站、排涝泵站、水闸和出水口护坡。水闸布置在右侧主河槽上,泵站布置在左侧河床内。泵站主要建筑物包括前池及进水池、进水流道、泵房、出水流道和下游消能设施。水闸主要建筑物包括上游铺盖、闸室和下游消能设施。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定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石湖涌挡墙290m,重建1座灌溉泵站(灌溉流量0.55m³/s)及附属建筑物,重建灌溉渠道135m(宽*高:2.4m*1.6m),重建1座排涝泵站(排涝流量46m³/s)及附属建筑物,重建1座自排闸(2孔,总净宽12m)及附属建筑物,重建白坭河挡墙、护坡83m,重建进、出场及场区道路长615m。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白坭河一级支涌涌口排涝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390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380.5828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3.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2)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同类型项目是指所用资质类型、等级相同的项目。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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