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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盘古岩矿业有限公司梁家-单家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08-30

井陉盘古岩矿业有限公司梁家-单家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盘古岩矿业有限公司梁家-单家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招标核字{202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井陉县矿山综合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井陉县矿山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井陉盘古岩矿业有限公司梁家-单家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工期:2022年12月底前完工。 2.3建设地点:井陉县天长镇单家村、梁家村、郝家窑村。 2.4最高限价:7006.88万元 2.5质量标准: 勘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查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矿山迹地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后累计恢复破坏面积0.65km2。主要包括地灾隐患消除工程、地形整治工程、覆土工程、砌筑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拆除工程、其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井陉盘古岩矿业有限公司梁家-单家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勘查、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书面承诺; 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5其他要求: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监督单位: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监督电话:0311-82022017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或地质工程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勘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或地质工程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或地质工程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30 00:00至2022-09-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井陉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钰曼

联系人: 赵垚鑫
电话:

15511490696

电话: 1813243030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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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984956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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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bozhan@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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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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