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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城街道辖区主干道路新增易涝点整治工程

· 2022-08-27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开标室(11)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09-19 15:00:00
开标时间 2022-09-19 15:0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9000748005622001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2-08-27 11:05:27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2-09-19 15: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2-08-27 08:30:00
公告标题 东莞市东城街道辖区主干道路新增易涝点整治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2-08-27 08:30:0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19003519028823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19003519028823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开标室(11) 招标项目编号 E4419000748005622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9000748005622001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2022-08-27 15:16:37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4419003519028823-20220827-110527-1 平台编码 SYGNDG
公告源URL http://ggzy.dg.gov.cn/ggzy/website/WebPagesManagement/jsdetail?fcInfotype=1&publishId=8a1289cd82d4f1f40182d821b8e20630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27日至2022年09月19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5622001001

招标编号: SSAFCD12211197

建设单位: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东城街道辖区主干道路新增易涝点整治工程

工程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街道莞龙路榴花车站路段、莞龙路光润家具路段、温增路温增桥路段、环城路温塘高架桥底、环城路星城出口、环城路银丰假日酒店路口路段。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72422595.79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东城街道辖区主干道路新增易涝点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雨水管道工程、检查井及雨水口、箱涵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其中包括对东城街道 6 个易涝点(莞龙路榴花车站段、温增路温增桥路段、莞龙路光润家具路段、环城路银丰假日酒店路口、环城路温塘高架桥底和环城路星城出口)进行综合整治,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5年。新建混凝土管长约3968米,塑料管长约128米,顶管长约4950米,箱涵最大尺寸为3000×3000mm,最大管径为DN2200。

发包范围:东莞市东城街道辖区主干道路新增易涝点整治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箱涵工程、管道敷设工程、顶管敷设工程、顶管井工程、排水沟工程、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管线保护及其他工程、各类砌筑井、拆除及修复工程、恢复绿化带(保养期:一年)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水利工程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 壹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19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9月19日15时00分 开标室(11)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9日15时0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11)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0日09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1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8月27日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19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韩工 0769-22331397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廖伟晖 0769-22659606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虛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6、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7、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10、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 1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交 1 项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48000000 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水利工程项目业绩已录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已录入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工程业绩)”库。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后方为有效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561号1号楼507室,电话:0769-22331397;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401,电话:0769-22659606。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561号1号楼507室,电话:0769-22331397;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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