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金湖县第三自来水厂项目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投资核〔20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取水口论证、取水口河势分析、水源地保护区方案项目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金湖县
2.1.2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4936万元,规划占地面积6659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取水工程包含取水头部、自流引水管线、取水泵房等;2.净水工程包含配水井及预臭氧接触池、絮凝沉淀池、砂滤池、深度处理综合池、臭氧制备车间及氧气站、清水池、二级泵房、变配电间、加药间,回用水池、排泥水调节池、浓缩池、脱水机房及平衡池、综合楼、食堂、机修间、仓库、门卫等;3.清水输送管线、增压泵站等。
2.1.3合同估算价:65万元
2.1.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出具正式的取水口论证、取水口河势分析、水源地保护区方案成果报告。
2.1.5发包内容:
1、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论证: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等编制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论证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分析、用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论证、取水影响论证、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措施等。
2、取水口河势分析报告:分析河势演变情况及取水口建成后局部水位、流速、流态等变化情况对河道河势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3、水源地保护区方案: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和省政府批复同意的《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要求,编制水源地保护区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水源保护区划分、水源地隔离防护、污染源综合整治、保护区警示牌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等。
2.1.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淮安市有关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文件,提交成果资料应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出具的成果报告须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2.1.7成果要求:
1、成果报告: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采用AUTOCAD、WORD、EXCEL、或TXT(纯文本文件)等电子文档格式,一律为非扫描图像格式文件,同时提交一份PDF格式电子文件。2、三个报告所需要的勘察、测量等过程原始资料。
2.2付款方式:
出具的取水口论证、取水口河势分析、水源地保护区方案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款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发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需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2022年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代建人、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特别说明:
①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文件。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③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④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⑤投标企业需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完善诚信库建设,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⑥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具体支付详见文件。
特殊说明事项
1、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文件或者获取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发包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人的损失,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发包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发包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它系统—淮安金易采—投标人界面获取。
4.2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投标人直接进入“淮安金易采”、“投标人”中下载投标项目,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它系统—淮安金易采—投标人。
4.3文件每套售价壹佰零伍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1日上午09:30
5.2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开标
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1日上午09:30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六室。
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不接受投标人开标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发包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船塘路
联系人:赵爱芳
联系电话:15252323330
代理人: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三单元408室
联系人:杨鑫
联系电话:0517-86890580
投标人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18962289236、0517-8099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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