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康县碾坝镇崔家湾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康县碾坝镇崔家湾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康农发〔2022〕3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碾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康县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康县碾坝镇崔家湾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碾坝镇崔家湾村。
主要工程量:(1)浆砌石墙:其中浆砌石挡土墙一(2.8m)261.6m³,浆砌石挡土墙二(2.4m)244.00m³,浆砌石挡土墙(2.2m)420.00m³,浆砌石挡土墙四(1.9m)139.08m³,浆砌石挡土墙五(0.8m)原石墙加86.70m³,浆砌石挡土墙六(0.8m)原石墙加固基础66.80m³,浆砌石挡土墙七(3.1m)498.20m³,浆砌石挡土墙八36.00m³;(2)河道清淤352.00m³。
3、工期:40日历天
4、工程地点:陇南市康县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2、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均须注册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服(2020)296号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01日- 2022 年8月05日上午8:30分-下午17:30分在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领取。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2 年8月24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开标前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碾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镇长
联系电话:18393572985
招标代理单位: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103948163
注:本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
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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