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 江安县大井镇大井村山洪沟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水许可【20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县防汛抗旱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和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江安县防汛抗旱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江安县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水许可【202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江安县大井镇大井村山洪沟治理项目。2.1.2建设地点:江安县大井镇。2.1.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综合整治铜鼓晏河山洪沟2公里,河道疏浚1.5公里,新建堤防2.8公里,保护对象村名2400余人及园地、道路、耕地等基础设施。工程计划投资约1400.00万元。2.1.4建设期限:210日历天。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2.2 招标范围2.2.1标段名称:江安县大井镇大井村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标段。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招标,图纸和清单所示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段名称:江安县大井镇大井村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JACSL2024040017001
标段名称:江安县大井镇大井村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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